浏阳正明猪场水帘卷帘、刮粪机风机更换维修 项目(第二次)询价比价书
发布时间:
2025-07-02
来源:
一、项目基本情况:
浏阳正明猪场水帘卷帘、刮粪机风机更换维修项目(第二次)已经批准,现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遴选施工与设备单位。
二、合作期限和服务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自合同签订起15天。
2、质量保证:接受甲方监督,确保工程质量,不偷工减料,严格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三、报价:
项目控制价:83880.85元,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超过控制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比选方式:
在满足我司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根据供应商情况,推荐满足我司条件的合理最低价为排名第一候选单位,报请公司领导批准确定。如有最低报价相同的单位,则最低报价相同单位再次报价,直至出现唯一合理最低价。比选结果由采购人通知成交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六、询价响应文件内容、送达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询价比选响应文件内容:
1、参加询价公司的基本情况(含营业执照、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价单(加盖公章);
3、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二)送达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请于2025年7月8日上午10:30(询价截止时间)前将密封报价响应文件送至或邮寄至(须在截止时间前寄到)3118COM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养殖事业部(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金源街道),以我司收到密封询价响应文件时间为收件时间。联系人:谢金武;联系电话15073577126。
- 其他事项
1、此次为本项目第二次询价。如响应单位不足三家,则直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中确定成交人。
2、本询价书解释权归湖南3118COM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养殖事业部。
湖南3118COM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养殖事业部
2025年7月2日
附件1:相关要求及说明
编号 |
事项 |
内容 |
1 |
签字盖章要求 |
(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报价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法定代表人亲自报价而不委托代理人报价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报价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
2 |
报价文件份数 |
一份。 |
附件2:采购要求:
1、采用固定单价。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原则上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2、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包含完成本文件全部工作内容(含技术条件、规范要求及施工方的技术条件要求不明而隐含的其他工作),并满足服务期限、质量、安全和运输要求的全部费用。其中包括为完成本项目的运输费、过路费等和合同执行过程中政策性文件调整及合同中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银行手续费、增值税等项税费和拟获得的利润一并计入单价中。
3、其他要求见附件3:合同主要条款的规定执行。
附件3:合同主要条款
浏阳正明猪场水帘卷帘、刮粪机风机更换维修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浏阳正明猪场水帘卷帘、刮粪机风机更换维修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浏阳正明猪场水帘卷帘、刮粪机风机更换维修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二、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合同工期
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具体日期以下达开工令为准。
四、合同价款
1、合同金额:暂定人民币(大写 元 (¥ 元),最终以评审机构评审为准。
2、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审计部审计价格元。
第 二 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满足施工期间的需要;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2)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或另有约定的除外);
(3)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4)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5)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6)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7)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督促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进度并做好工程量的计量工作;
(8)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施工管理:在施工现场成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建造师)、施工员、安全员必须到岗到位。主要工种的岗位工人必须持证上岗。一经发现上述人员未到岗,甲方有权停止施工,所延误的工期和由此所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安全文明施工:2.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和甲方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2.3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要有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2.4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由乙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3)工程进度:及时按照有关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报送甲方确认。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加快工程施工进度,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或合同约定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不得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
(4)工程量的确认:及时做好工程计量资料及隐蔽工程记录资料,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为甲方或有关部门的计量核查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如乙方不参加计量核查,计量结果有效,可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合同管理: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并有权据此解除此合同。
(6)质量要求:接受甲方监督,确保工程质量,不偷工减料,严格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7)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8)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9)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10)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有关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1)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工 程 质 量
一 、现场质量管理
(1)甲方派驻的现场监管人员
姓名: , 职 务 : ;姓名: ,职 务 : ;
职权:代表甲方具体履行本合同,负责协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的关系,隐蔽工程验收,工程量的确认,以及现场其他事宜,负责协调与设计单位的联系,技术文件资料的发放等事宜。
二、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达到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如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三、材料质量要求
乙方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材料(附合格证)及相关资料须报监理和业主验收,验收合格备案后方可使用,属不合格的材料须在48小时内由乙方负责清出场并承担相应费用。
(1)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合同约定、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或检验合格报告,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抽检材料、特殊材料、特殊试验等,检验或试验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且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甲方认可并备案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以财政、审计、重点办和业主议定。
四、检查和返工
(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甲方的检查严格按规定实施,不得故意影响施工正常进行。
(4)因甲方指令失误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且工期根据实际予以顺延。
五、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组织联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组织验收人员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甲方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甲方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甲方联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甲方已经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隐蔽工程签证必须注明项目名称、位置、内容、数量、原因、日期等内容,能够画图的,必须以图列示,并及时摄像或拍照备案,涉及重大隐蔽工程签证的实行联合签证制度。
六、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按相关规定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七、质量及安全事故处理
如乙方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质量、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由乙方和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及责任。
第四条 工程计价原则及结算方式
本合同价款最终结算金额以市财政、市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评审为准,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调整:
工程量按设计和清单计价规则要求据实结算,结算计价原则以招标预算清单的计价原则为依据。
第五条 工程付款方式
一、付款方式: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所有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通过,发包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剩余3%保修金按保修金责任条款执行(不计息)。
乙方必须开具当地税务局普通发票(竣工验收后申请付款时提交)
二、收款账号:乙方基本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 号 :
第六条 质量保修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乙方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非乙方原因引起的除外。
二、质量保修期及费用:所有工程要求乙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履行质量保修承诺(建设质量为终身责任制)。在保修期内,如是乙方原因,则免费三包,如非乙方原因,则甲方承担相关费用。在保修期外,乙方承诺三包,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间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超过质保金数额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确保工程的质量,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4)如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维修及超过保修期的维修,按相关文件规定按实计价,材料费按市场价调整。
第七条 附则
一、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相关批示、会议纪要及文件;
(2)技术标准和要求
(3)图纸;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5)规范、标准和其他合同文件。
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本合同一式六份,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各执叁份。
(以下无正文)
发包单位:(盖章) 承包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附件4:
报 价 表
报价人名称:(公章)
项目名称:
|
注:按包干总价,价格包含税费及乙方途中及隔离食宿,交通等费用(猪场施工期间提供住宿,餐费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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